年招生工作,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第三条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五条办学类型: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,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。
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招生工作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,下设考务、录取、纪检监察、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,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。
第十三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规定,全面贯彻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严格按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,全部进行网上录取。
2.报考我院美术、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,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过线,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4.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,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第十四条普通专科批次凡进档考生,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。在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,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的成绩依次择优录取。
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。
第十七条对党员、省级各单项奖获得者、地区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等的录取工作,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八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切实做到公正、公平、择优,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,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
第十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,并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、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专业学费6500元/年,其余专业6900元/年。
住宿费:每生一学年800元,带空调独立卫生间房间标准为每生一学年1200元。
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,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,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;在校学业期满,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“许昌陶瓷职业学院”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及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报到证。
第二十二条学校提供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,包括国家奖学金(8000元/生·年),国家励志奖学金(5000元/生·年),国家助学金(平均3000元/生·年)及校内奖学金等各种资助项目,同时为家庭困难的新生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提供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。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(1000元/生),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三等(800元、500元、300元/生·年),先进班集体奖(200元/班),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。
第二十三条我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,不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用。
[详情]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招生
[详情] 5月13日,我校2024年专升本首轮投档顺利结束。目前我校还有文史类、法学类少量计划进行征求,最终录取结果以浙江省考试院公布为准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:2024年专升本征求计划本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5
[详情]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以及教育部、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专
[详情]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、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选拔和培养德智